三、马来西亚(禁止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出售和进口包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1、根据《毒药法》和《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含有尼古丁的产品被归类为C类毒药。没有尼古丁的设备或零件被归类为电器;
2、禁止未经许可销售,分销或进口包含尼古丁的电子烟;
3、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只能由持牌药房或注册医生出售。禁止任何人向18岁以下的人出售或提供包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A)223/84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法
四、泰国(禁售 电子烟)
在泰国,携带买 卖和使用电子烟是违法的。
携带和使用电子烟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0万泰铢(100,000人民币)的罚款;进出口,销售电子烟,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五、新加坡(禁售 电子烟)
从2014年开始电子烟禁售法律,新加坡政府开始禁止在该国进口和销售电子烟。 2015年12月,电子烟的拥有被列为犯罪。 “
根据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的统计,从2012年到2015年9月,有15,000多起案件,涉及携带电子烟的人电子烟展会,包括非法进入该国的电子烟,电子雪茄和电子烟桶以及其他产品。 。在同一时期,有39名小贩因贩卖被捕电子烟。根据新加坡卫生局(Singapore Health Authority)的说法,经常在网上订购的包裹或进入新加坡的人带来的包裹中找到电子烟电器。
《新加坡烟草法》禁止进口电子烟市场电子雾化烟,分销,销售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设计或组装的电子烟产品。
1、 电子烟根据《烟草控制法》被归类为仿制烟草产品;
2、新加坡禁止销售电子烟禁售法律,分销和进口电子烟。
来源:《新加坡烟草控制法》第三部分,控制烟草制品的销售
六、老挝(禁售 电子烟)
2018年7月,老挝总统通伦·西苏里(Thong Lun Sisuri)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禁止在老挝进口,分销和购买买 电子烟的总统令,并同意将此事移交给公共卫生部门。
电子烟禁止使用和出售。
来源:实施《烟草控制法》的第1067 / MPH号协议
七、越南(禁售 电子烟)
1、 电子烟被归类为烟草制品;
2、禁止对未成年人的销售和推销电子烟; (电子烟未经卫生部批准,在越南被禁止)
3、禁止吸在指定的吸吸烟区外在公共场所吃电子烟。
资料来源:越南烟草危害预防和控制法编号:/ 2012 / QH13文件
八、文莱(禁售 电子烟)
1、 电子烟被归类为烟草仿制品;
2、禁止出售或进口电子烟;
3、禁止在大多数公共场所和运输场所使用电子烟;